保險實踐協會

來源: 時間:2017-06-23

《保險實踐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保險實踐協會是以太阳成集团tyc234cc師生為主的、面向全校師生的保險實踐交流、促進組織,其前身是依托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保險實驗室的學生教學輔助團隊。主要工作是以保險培訓、銷售等工作實踐為基礎嘗試搭建職業導向實踐平台,保險資料收集整理出版,組織和推動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保險公司或其他主體主辦的比賽等學生學術競賽類活動,協助團學聯學調部舉辦保險知識技能大賽和學校其他社團的工作,協助實驗教學、制作實驗教學的相關文件以及協助校外實習實踐活動的開展等。

第二條保險實踐協會的發展目标:搭建實踐平台,促進實踐教學發展,培養師生職業技能和素養,輔助課堂實驗教學。

第二章 協會規章制度

第三條保險實踐協會所有成員均要遵守實驗教學中心規章制度,成員在協會進行活動時注意不能穿拖鞋和太暴露的衣服,注意保持場地衛生等。

第四條要保護好協會裡的一切财産,例如電腦和資料等。成員離開活動場地時一定要确保燈、空調、電腦等關閉。例會或者活動結束之後,椅子要歸位。

第五條對違反協會的規章制度的成員将根據實情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能

第六條依據實踐實驗教學發展需要,保險實踐協會可以設置和調整部門機構,配合工作的展開。

第七條首屆部門設置如下:

指導老師 一名

會 長 一名

副會長 一名

綜合部 部長:一名 副部長:一名

競賽部 部長:一名 副部長:一名

期刊部 部長:一名 副部長:一名

培訓部 部長:一名 副部長:一名

銷售部 部長:一名 副部長:一名

第八條各部門職責

指導老師:組建指導老師團隊,指導會長開展工作,聯系保險機構,引入實踐資源,協調校内部門關系。

會 長:協會學生團體的總負責人,主要負責與協會指導老師交流,負責工作的上傳下達,同時協調部門,分配工作,主持召開例會,定期(每周一次)向指導老師彙報工作,定期述職(即工作總結),制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記錄并整理協會的所有資料。

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綜合部:主要承擔協會常規運行事務,如會議召開的準備工作、财務核算工作、招新工作和外聯工作等,同時也協助其他部門的工作,協助保險系素質拓展部開展學生實習、社會實踐等工作,協助協會指導老師完善實驗實踐教學。

競賽部:主要負責宣傳和推動校内外的學術類競賽活動,如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活動,挑戰杯,中國保險學會舉辦的全國大學生險種設計大賽等具有學術特性的活動,協助保險系團學聯學術調研部舉辦保險知識競賽。為同學參與各類競賽活動提供幫助。

期刊部:主要負責保險實踐協會微信公衆号的日常管理與維護,及時推送内容;制作各類活動、競賽的宣傳PPT和傳單。給各期刊和媒體專欄投稿、搜集統計保險行業的各類數據和進行市場調研等。

培訓部:整理和制作保險相關培訓資料,聯系和安排落實培訓項目,宣傳培訓項目,動員師生參加培訓,做好培訓效果統計與分析。

銷售部:學習保險産品、銷售話術等技能,鼓勵和組建銷售團隊,進行銷售實踐和輔導,總結銷售實踐經驗。

第九條機構的各個職務任期為一年,屆時改選。會長由指導老師指定或授權保險實踐協會選舉産生,各部門部長由指導老師指定或者授權保險實踐協會選舉産生。各部門副部長由會長選任。

第十條各個部門的在職人員,若不稱職,或在職期間因違反有關的規章制度,可視情況進行有關處罰。原則上成員每年例會及各類活動請假次數不得超過4次(内部工作假和病假除外),若違反此規定,不頒發聘書并取消該成員本年度的内部評獎資格,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表現突出者,經指導老師和會長商議後決定是否補發聘書。

章 活動經費及管理

第十一條經費來源:學校經費下撥、指導老師和協會成員捐贈、協會成果的商業化等。

第十二條經費收支情況均由綜合部進行登記管理,實行财務公開化和管理透明化制度,綜合部向會長彙報經費情況,每學期彙報總結一次。

第十三條經費使用:協會招新工作、推動各類競賽、成員素質拓展和組織發展等。

第十四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擅自挪用經費,否則,一經發現,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協會招新和成員退出

第十五條招新程序:每年參加學校統一招新,同時依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招新。

第十六條招新之前要做充分的調查,做好各項招新準備。招新宣傳材料應當以協會的工作成果為主,其他為輔。

第十七條協會成員不參加協會活動超過1年以上即自動失去會員資格。協會成員畢業即終止會員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指導老師依據實際需要修改。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2017年3月28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