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234cc保險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保險碩士)設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招生。專業代碼:025500。
一、太阳成集团tyc234cc簡介
太阳成集团tyc234cc保險專業設立于1981年,1995年成立保險系,2017年成立太阳成集团tyc234cc,已培養全日制畢業生6000餘人。現設有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精算科學系、保險研究所、農村普惠保險與社會保障創新發展研究中心等4個系所,教職工50人,專業教師45人,教授5人,副教授11人,博士28人。設有保險專業碩士學位點,保險學、精算學2個本科專業,1個精算學專業FRM實驗班,在校本科生1500餘人。學院堅持以高素質應用型保險精算人才培養為目标,以學科建設為龍頭,帶動和促進專業建設,形成了區域性、行業性、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保險學專業入選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并被評為省級特色專業。學院擁有省級重點學科、省級創新團隊、實驗中心、實踐基地等教學科研平台,近年來主持國家級課題12項,省部級課題30餘項,在SCI、CSSCI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00餘篇。
二、培養目标
面向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保險監管機構、災害預防和控制機構、社會保障機構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具有紮實的經濟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理論基礎和熟練的業務技能,較強的實踐創新能力,能夠從事風險評估與管理、保險産品設計、保險精算、保險财務管理和保險運營管理等工作的高層次的應用型、複合型保險專業人才。具體要求為:
1.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公民素質,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現代化服務。
2.掌握專業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具備較寬廣的相關學科知識,熟悉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規。掌握保險基本原理,具備從事保險職業所要求的知識、思維、方法和職業技術。
3.具備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備較強的統籌決策、組織管理和業務實施能力。能綜合運用保險和其他專業知識,獨立從事涉及保險實務及運行工作,達到有關部門相應的任職要求。
4.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專業外語資料。
三、課程體系
課程教學緊密結合風險管理與保險實務,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加強案例教學,注重實踐能力培養。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分類培養。設置包括必修課、選修課和專業實踐課的課程體系。本專業開設的主要課程包括:中級宏觀經濟學、保險理論研究、風險管理研究、保險财務分析、保險法律制度與監管、保險數理基礎、财産保險理論與實務、人身保險理論與實務、社會保障理論與實務、再保險理論與實務、精算學原理、互聯網保險、保險科技、保險大數據分析、金融風險管理、财富管理理論與實務、港澳保險市場與産品研究、國際保險業務與規則研究等。
四、考試科目
1.考試科目
初試采用全國統考方式,包括四門課程,其中國家統一考試課程三門、院校自主命題專業基礎課一門。初試科目為:
▲101思想政治理論,100分
▲204英語(二),100分
▲396經濟類綜合能力,150分
435保險專業基礎,150分
▲表示統考科目或聯考科目,考試題型、考試大綱以教育部公布為準。其他為自命題科目。
2.435保險專業基礎考試
435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題,按照教育部保險碩士專業學位教學指導委員會制定的《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基礎課>考試大綱》(見附件一)命題,本科目滿分150分,其中,經濟學部分占40%,金融學部分占20%,保險學部分占40%。
(1)考試題型及相應分值
①名詞解釋(10題,每題3分,共30分)
②問答題(6題,每題5分,共30分)
③計算題(3題,每題10分,共30分)
④論述題(4題,每題15分,共60分)
(2)初試主要參考書目
①《經濟學原理(第八版)》,曼昆,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
②《金融學(第五版)》,黃達、張傑,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0年。
③ 《保險學(第四版)》,魏華林、林寶清,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3)複試主要參考書目:
①《風險管理》,許謹良,中國金融出版社,2022年。
②《保險學(第四版)》,魏華林、林寶清,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同等學曆加試:
①《保險學(第四版)》,魏華林、林寶清,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附件一:
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保險專業基礎》考試大綱
《保險專業基礎》是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入學考試科目,《保險專業基礎》考試大綱根據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标和了解考生對于經濟學、金融學和保險學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而制定。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保險專業基礎》考試科目由經濟學、金融學基礎和保險學原理構成。其中經濟學占40%、金融學基礎占20%、保險學原理占40%。保險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保險專業基礎》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本大綱列明的考試範圍自行命題,考試滿分為150分。
一、經濟學考試範圍(占總分40%)
(一)需求、供給與市場均衡
1、需求與需求函數,需求定律,需求量的變化與需求的變化;
2、供給與供給函數,供給量的變化與供給的變化;
3、彈性的定義,點彈性,弧彈性,彈性的幾何表示;
4、需求價格彈性、需求收入彈性、需求交叉彈性;
5、市場均衡的形成與調整,市場機制的作用;
6、需求價格彈性與收益。
(二)消費者行為理論
1、效用的含義,基數效用論和序數效用論,效用的基本假定;
2、總效用與邊際效用,邊際效用遞減規律;
3、無差異曲線、預算線與消費者均衡;
4、替代效應與收入效應。
(三)生産理論
1、生産函數,短期與長期,邊際報酬遞減法則;
2、總産品、平均産品與邊際産品,生産的三階段論;
3、等産量線、等成本線與生産者均衡,生産的經濟區;
4、柯布—道格拉斯生産函數、CES生産函數。
(四)成本理論
1、會計成本與經濟成本,會計利潤與經濟利潤;
2、短期成本函數與短期成本曲線族;
3、長期成本函數與長期成本曲線,規模經濟與規模不經濟,規模報酬的測度與變化規律;
4、長期成本曲線與短期成本曲線的關系,成本曲線與生産函數的關系。
(五)宏觀經濟學基礎
1、國民收入核算;
2、GDP的概念與核算範圍;
3、GDP的三種計算方法;
4、GDP與GNP的關系。
二、金融學基礎考試範圍(占總分20%)
(一)貨币與貨币制度
1、貨币的起源與貨币形态變遷;
2、貨币的本質及形式;
3、貨币的職能;
4、貨币制度構成要素;
5、貨币制度類型。
(二)信用
1、信用的主要形式及其含義、特點和作用;
2、信用工具的種類及特點;
3、信用對經濟的影響;
4、利息率的定義及種類;
5、決定和影響利息率變化的因素;
6、利率的作用。
(三)金融市場
1、金融市場的概念、基本要素及分類;
2、金融市場的功能;
3、各類貨币市場上的交易活動;
4、金融工具的種類及作用;
5、資本市場上各類證券的發行與交易。
(四)金融機構
1、金融機構的概念、種類;
2、我國現行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3、各類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和功能。
(五)貨币政策
1、貨币政策的含義;
2、貨币政策的最終目标;
3、貨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4、貨币政策工具;
5、貨币政策的傳導機制。
三、保險學原理考試範圍(占總分40%)
(一)風險與保險
1、風險及其特征與類型;
2、風險管理與風險管理的基本方法,風險處理的方法和可保風險的構成;
3、保險的基本概念及其主要分類,商業保險與類似行為的聯系和區别;
4、保險基金;
5、保險的職能與作用;
6、保險的形成與發展。
(二)保險的基本原則
1、最大誠信原則;
2、可保利益原則,各類保險的可保利益;
3、損失賠償原則,被保險人請求損失賠償的條件,保險人履行損失賠償的限度,代位追償權的産生和行使的條件,委付的成立條件;
4、近因原則;
5、運用保險的基本原則解決實務問題。
(三)保險合同
1、保險合同的概念與特點;
2、保險合同的主體與客體;
3、保險合同的形式與内容;
4、保險合同的訂立與有效性;
5、保險合同的履行;
6、保險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争議處理;
7、保險合同涉及的法律關系。
(四)保險經營
1、保險經營的特點與原則;
2、保險費率的構成與厘定、保險費的計算與保險金額的确定;
3、保險展業與承保;
4、保險賠償與給付;
5、保險準備金與償付能力;
6、保險經營涉及的财務指标及其測算。
(五)保險市場
1、保險市場的構成,原保險市場與再保險市場;
2、保險市場的供給與需求;
3、保險市場的組織形式;
4、保險市場的管理,政府監管與行業管理的内容;
5、我國保險法律制度的建設與發展。